2023年3月29日晚间,*ST和佳(300273,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今年第7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3月28日,*ST和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郝镇熙、时任副董事长蔡孟珂等人被广东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790万元。
郝镇熙、蔡孟珂夫妇是公司实控人,2020年,他们违规挪用*ST和佳超5亿元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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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告披露,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郝镇熙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已超6.8亿元,该情形至今尚未解决。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2011年10月,公司在深交所上市。
*ST和佳今年第7次发布退市风险警示
因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和佳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月29日晚间,*ST和佳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尚未消除。若公司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列举了关联方事项、审计受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和诉讼及预计负债事项等多个方面的原因。
仅关联方事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称,由于公司未能充分和完整的提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能提供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完整证据资料,控股股东未在承诺期限内归还所占用的资金,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无法判断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披露金额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及其减值计提金额的准确性,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ST和佳称,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不得逾越6条退市红线的中的任何一项。上市公司一旦触及其中之一,立即被强制退市。
这6条红线的前两项关于经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1月18日的业绩预告,*ST和佳的利润不容乐观,但营收超过2亿元。
2022年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上市公司营收20,500.00万元至26,000.00万元,上年同期营收为73,404.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7,000万至127,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7,8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00,000万至120,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8,534万元。
对*ST和佳来说,尤为担忧的是上述6条红线的第三条,即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不能再次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年1月13日,深交所公布《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此后,*ST和佳于2023年1月17日、1月18日、2月8日、2月22日、3月8日、 3月15日分别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68,573.14万元
在3月29日的公告中,*ST和佳同时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告披露,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控股股东郝镇熙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573.1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资金占用情形尚未解决。
*ST和佳称,如果在规定的2022年年报披露日期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仍未消除, 公司可能因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和佳于2022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3月28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管部门称,经查明,2020年和佳医疗以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员工借款等名义,对外划转约5.02亿元,2021年上半年再以员工借款的名义,对外划转450.17万元,相关款项均用于偿还郝镇熙、蔡孟珂的个人债务。但对于上述违规占资事项,*ST和佳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广东证监局认定,郝镇熙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和总裁,组织、策划、指使及隐瞒资金占用事项,蔡孟珂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参与、知悉并隐瞒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上述行为同时导致公司收入、利润虚假披露,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告显示,2020年度,和佳医疗对恒源租赁虚假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了财务记账,从而导致虚增收入约3982.37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28%,虚减利润571.63万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9.14%。2021年度,和佳医疗又通过虚假融资租赁业务虚增收入6243.09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8.51%,虚增利润705.45万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1.86%。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和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郝镇熙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蔡孟珂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此外,还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晓菁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恒源租赁副总经理龚素明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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