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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文:宁德时代涨4.1% 拟与控股股东等向子公司增资25.67亿

今日,宁德时代(300750.SZ)收报470.65元,涨幅4.13%,总市值11495.69亿元。


(资料图)

昨晚,宁德时代发布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1月28日,宁德时代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4月14日、2022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由合并报表范围控股子公司宁波普勤时代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普勤时代”)与合作方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已确定的投资总金额不超过59.68亿美元或等值币种。

为保障上述印度尼西亚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宁波普勤时代拟通过股东同比例向其增资筹集资金256,666.67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邦普时代”)持有其60%股权,需增资154,000.00万元人民币;宁波力勤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力勤”)持有其30%股权,需增资77,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厦门瑞庭”)持有其10%股权,需增资25,666.67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厦门瑞庭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邦普时代本次与厦门瑞庭共同向宁波普勤时代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宁德时代公告称,以上增资采用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邦普时代出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宁波普勤时代注册资本,各股东均以同等对价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交易定价公允。本次增资前后,宁波普勤时代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宁波邦普时代(甲方)、宁波力勤(乙方)及厦门瑞庭(丙方)已于2023年1月29日签署了《宁波普勤时代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增资标的公司即宁波普勤时代此次共增资256,666.67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66,666.67万元人民币。甲方增资154,000.00万元人民币,乙方增资77,000.00万元人民币,丙方增资25,666.67万元人民币。各方应于收到宁波普勤时代发出的出资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实缴出资,任一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则视为放弃增资,且其他股东有权代替出资并获得相应股权或各股东按实缴金额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和权利。

宁德时代指出,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普勤时代投资建设印度尼西亚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有助于推动项目按期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在锂电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布局,保障公司上游关键资源和原材料供应,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增资标的宁波普勤时代全体股东均以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后,宁波普勤时代仍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德时代的保荐机构,对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上述事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各股东均以现金方式以同等对价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宁德时代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关键词: 控股子公司 股东权益 股东利益 股东持股比例

责任编辑:Rex_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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