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探索 >

快讯!新东方持股公司违反著作权法被罚,擅自发行他人作品


【资料图】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著作权法,被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警告并罚款2.5万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曾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为孙东旭,董事长为俞敏洪,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此外,新东方教学点擅自出版教材被罚。近日,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新东方教育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被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罚款6000元。

新媒体编辑:何颖曦

一审:何颖曦 二审:崔晓萌 三审:周琦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x_26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诚聘英才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8-2020 ac.rexun.cn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热讯财经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6
文章投诉邮箱:2 9 5 9 1 1 5 7 8@qq.com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