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郭志强)4月28日,湖南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绝味食品、戴文军、彭刚毅、彭才刚、王志华、王震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披露此前对绝味食品、戴文军、彭刚毅、彭才刚、王志华、王震国出具的监管措施。其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收入及关联方共同投资等信披违规。
根据湖南证监局的《决定》显示,该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绝味食品存在以下问题:
1.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2021年6月29日,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网聚”)与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和府”)E轮融资投资方及相关股东方签署了《有关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截至2021年10月22日,江苏和府E轮融资之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相关一揽子交易的第一阶段交易已全部交割完成。本次交割完成后,深圳网聚持有江苏和府股权由23.08%变为16.92%,此股权投资转让最终确认收入2800万美元,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14亿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6.21%。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公司在签署协议时未及时披露,也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直至第一阶段交易全部交割完成后,才于2021年10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
2.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湖南肆壹伍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湖南肆壹伍”)为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网聚”)参与投资公司,持股比例65.35%。2019年9月,公司董事陈更儿子陈轩以2000万元投资湖南肆壹伍,持股比例为4.4%,与绝味食品构成共同投资湖南肆壹伍,应被认定为关联方交易,但公司未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亦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019年8月,公司董事王震国委托彭某持有湖南良师胜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良师胜友”)的合伙股份,再通过良师胜友认购湖南肆壹伍基金份额方式,对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幺麻子”)实施间接投资195万元。王震国投资幺麻子与绝味食品构成共同投资行为,应被认定为关联方交易,但公司未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亦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3.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21年3月9日,湖南肆壹伍、上海馨香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馨香”)、上海甘香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甘香”)等受让公司供应商长沙彩云农副食品产品有限公司(下称“长沙彩云”)原股东85%股权,其中湖南肆壹伍、上海馨香、上海甘香受让股权比例分别为15.5%、20%、17%。2021年9月25日,绝味食品披露前任财务总监彭才刚担任长沙彩云监事,公司认定长沙彩云为关联方。2021年3月9日长沙彩云股权转让完成后,绝味食品与长沙彩云存在以下密切关系:绝味食品子公司深圳网聚及绝味食品董事、监事等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长沙彩云股份。其中,深圳网聚持有湖南肆壹伍股份比例为65.35%,绝味食品董事陈更儿子陈某持有湖南肆壹伍股份比例4.4%,绝味食品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妻子吴某持有上海馨香股份比例15%,绝味食品董事王震国妻子谢某、董事蒋兴洲妻子黄某、监事彭浩弟弟彭某分别持有上海甘香股份比例52.94%、5.88%、17.65%。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长沙彩云应被认定为绝味食品关联方。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9月25日期间,公司未将长沙彩云认定为关联方,未将与长沙彩云之间发生的8520.53万元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亦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4.经营性占用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绝味食品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合计2107.07万元未存入公司账户,构成经营性占用。
湖南证监局《决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绝味食品以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董事长戴文军、原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原财务总监彭才刚、财务总监王志华、董事王震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湖南证监局要求,绝味食品及相关人员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提升合规意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一审:郑扬波 二审:王新景 三审:周琦
关键词:
责任编辑:Rex_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