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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2月23日上午,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官方公众号“商丘公交”发布通告称,公司亏损严重经营困难,员工工资、社保金拖欠,经研究决定,拟于3月1日起暂停运营市区公交线路。目前“商丘公交”公众号已经删除了该公交停运通告。
随后,该公司又发布通告称,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克服困难,确保公交不停运,不影响公众出行,此前发布的公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对此,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布“情况说明”称,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由2006年改制的民营公司,负责运营商丘市市区公共交通,市财政一直按约定予以补贴。受疫情影响,该公司经营确实遇到困难,市政府工作组已进驻,将依法依规查明情况,进一步纾困解难,确保市区公共交通正常运营。
天眼查App显示,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黄玉波,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黄玉波、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孙仕顺等共同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多个法律诉讼信息,案由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此外,该公司近日还因劳动争议案件被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4715元。2021年年报显示,该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为1868人,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为0。
据商丘市政府官网信息显示,商丘下辖夏邑县、虞城县、柘城县、宁陵县、睢县、民权县6个县,梁园区、睢阳区2个区,永城市1个省直管县级市和2个功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07万平方公里,全市共有198个乡(镇、街道),4817个行政村(社区)。2021年末,商丘户籍人口1012万人,常住人口772.3万人,全市城镇化率47.21%。
此前,2月12日漠河市公交公司发布通告称,因公司亏损严重,无法偿还车辆贷款及发放工资等,决定2月15日起暂停运行城市公交,随后该公司再发通告表示取消上一通告。
彼时漠河市市长邢雪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漠河市公交不会停运,保障公共通行是(政府)必须做的。对于公交公司发不出工资,欠薪的问题,政府会干预的,绝对不会有问题。
新媒体编辑:王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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