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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天眼查App显示,11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公告。文书显示,根据债权确认结果及经评估确认的债务人资产情况,宝沃汽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经明显小于负债、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截至目前,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宝沃汽车公司已具备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法院裁定宣告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对此,宝沃汽车公司称,破产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跟进宝沃汽车公司破产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眼查显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本6.6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良芸。该公司股东为神州优车(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多个失信被执行人(老赖)、限制消费令、终本案件信息,未履行金额超2.97亿元。
新媒体编辑:周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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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经济周刊 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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