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探索 >

快看点丨快讯!特斯拉异议特舒拉商标成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第53436164号“特舒拉”商标不予注册的商标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对广州睿捷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申请的“特舒拉”商标提出异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特斯拉”等商标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中文引证商标或英文引证商标所对应的中文“特斯拉”在文字构成和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损害其商号权,证据不足。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新媒体编辑:周瑞峰

一审:周瑞峰 二审:孙晓萌 三审:周琦

关键词: 类似商品 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近似商标 基本相同

责任编辑:Rex_26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诚聘英才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8-2020 ac.rexun.cn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热讯财经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6
文章投诉邮箱:2 9 5 9 1 1 5 7 8@qq.com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