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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RAJATAGARWAL被限制消费,关联案件为合同纠纷,该案于今年3月被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0万元。
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由汉高股份有限及两合公司全资控股,旗下品牌包括施华蔻、丝蕴等。
新媒体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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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制执行 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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