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景峰医药(000908.SZ)发布公告称,北京洲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洲裕能源”)因违反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等相关协议,公司原实控人叶湘武恢复行使公司1.2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恢复为叶湘武。
同时,景峰医药大股东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要求洲裕能源返还其于2022年3月3日过户给洲裕能源的4398.87万股股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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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景峰医药控制权转让事项已推进逾8个月。2021年10月12日,景峰医药第一大股东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叶高静、叶湘伦与洲裕能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洲裕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徐欢霞。
4月20日,景峰医药披露,截至2022年4月20日,叶湘武仅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洲裕能源支付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后续应付未付的款项经沟通后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股权过户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洲裕能源向景峰医药提供第一笔借款3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公司债,亦未及时支付。
按约定,洲裕能源需向叶湘武及一致行动人支付股权转让款2.2亿元,向景峰医药提供为期一年的借款4亿元。景峰医药在2021年11月24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披露,其主要资金来源为借款。洲裕能源已与湖北圣迪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3亿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借款年利率为12%;洲裕能源已与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3.2亿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2日,借款年利率为10%。
此外,洲裕能源在协议转让并获得景峰医药控股权的收购中发生了违规减持行为。6月8日,洲裕能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景峰医药300万股股份,并且在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6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行为。
对此,景峰医药表示,本次交易的发生是由于洲裕能源不了解交易规则导致,上述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在洲裕能源违规减持事件发生后,景峰医药于6月10日收到叶湘武通知,股权转让方叶湘武、叶高静、叶湘伦就洲裕能源未能如期支付股份转让款、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撤销表决权委托、要求洲裕能源返还标的股份等相关事宜向洲裕能源发出律师函。
据了解,叶湘武此前与洲裕能源签订了相关协议,是希望通过让渡景峰医药控制权的方式,引入实力较强的战略投资者,在资金、资源和产业整合上为景峰医药业务赋能增量,系统解决景峰医药经营和长远发展问题。
重掌景峰医药后,公司的经营状况仍然是叶湘武无法逃避的问题。
官网信息显示,景峰医药于2014年12月上市,主营业务产品涵盖了心脑血管、肿瘤、骨科、儿科、妇科等重大疾病领域。
2019年至2021年,景峰医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44亿元、8.78亿元和8.1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83亿元、-10.69亿元和-1.64亿元。
过去三年,景峰医药累计亏损金额约21.16亿元。截至2021年年末,景峰医药资产负债率高达81.71%,较2020年年末增长5.43%。
另外,景峰医药2022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一季报显示,景峰医药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1亿元,同比增长50.08%;实现归母净利润333.80万元,同比下降87.88%。
编辑:李永华
关键词: 景峰医药 一致行动 实际控制人 股份转让 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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