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据媒体报道,以岭药业近日争议不断,继王思聪喊话“证监会应严查以岭药业”之后,又被“丁香医生”呼吁“不要吃连花清瘟来预防新冠”。以岭药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从未在任何场合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
天眼查App显示,以岭药业关联公司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法定代表人吴相君,董事长为吴以岭,该公司注册资本约16.7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等。
天眼查上市公告信息显示,3月18日,以岭药业发布了《关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本次发布的新冠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除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继续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外,还将其列为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轻型和普通型推荐用药。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1.6%。
天眼查显示,以岭药业于2011年7月上市,十大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占总股本比例31.53%,另外吴相君、田书彦分别为第二、三大股东。
对外投资信息显示,该公司直接对外投资企业有十余家,主要分布在河北,其次是北京、海南、江苏,包括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北京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值得一提的是,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或者间接持股的方式拥有超40家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新媒体编辑:崔晓萌
关键词: 以岭药业 连花清瘟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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