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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养贷”“以卡养卡”不可取 银保监会提醒警惕借贷营销诱导陷阱

经济网-中国经济周刊讯(记者 张宇轩) 3月14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2期消费者风险提示,其中披露了4类消费信贷中存在的诱导消费、侵害个人信息等“套路”,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提醒消费者警惕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其中使用的“套路”迷惑性较强。比如,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贷支付方式。若消费者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授权内容等,签约授权过程比较随意,容易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

提醒消费者警惕被诱导超前消费。在诱导超前消费中,常见的“套路”有,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机构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风险。

提醒消费者警惕被诱导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诱导或默许一些消费者将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比如买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如果消费者轻易听信,违规将消费信贷获取的资金流向非消费领域终需承担相应的后果,“以贷养贷”“以卡养卡”不可取。

提醒消费者警惕被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致使个人信息安全权遭到侵害。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违背消费者意愿将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业务以外的用途;不当获取消费者外部信息等。

在获取和使用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服务的过程中,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服务;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小额信贷 消费信贷 金融机构 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Rex_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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