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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交割日即股指期货交割日,是合约的约定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一样,每个合约都有交割日,到了这一天,所有该合约平仓结算。
中国的股指期货交割日是合约交割月的第3个周五,如2009年11月合约(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个周五即11月20号。沪深300期指每个月都有一个合约交割,而不是您说的3、6、9、12 但许多外盘期指只设立季末合约,故只有3、6、9、12四个月份有交割合约。
沪深300期指同时挂牌4个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2009年11月11日,我们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个合约,0911合约20日交割后,1001合约挂牌,保持四个合约同时交易。由于四个合约总有一个是当月合约,所以每个月都有合约进入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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