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永煤违约事件不断发酵,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正对债券发行链条启动全流程自律调查。记者昨日从交易商协会获悉,交易商协会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其中包括银行等主承销商以及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19日晚间,交易商协会在官网称,对永煤控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表示,在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和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过程中,发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有关规定,交易商协会将对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对交易商协会来说,此次永煤违约事件毫无疑问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从发行人到主承销商乃至评级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涉事机构几无幸免。”一位券商债券主管向记者表示。
从公开信息看,光大银行和中原银行为违约债券“20永煤SCP003”主承销商,兴业银行是“20永煤MTN006”的主承销商。
11月10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2020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永煤SCP003”到期不能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作为评级为AAA级的品种,“20永煤SCP003”意外违约震动市场,信用债市场也受到极大波及。
针对这一情况,交易商协会先后对于永煤控股、海通证券等进行了自律调查。12日,交易商协会率先对永煤控股等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交易商协会称,关注到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2020年10月20日发行“20永煤MTN006”后迅速发生实质性违约。
18日,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启动自律调查。交易商协会称,发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
此外,交易商协会本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近期暴露出市场快速发展背景下“重承揽承做、轻发行销售”“重业务发展、轻合规管理”的现象。
交易商协会对涉嫌“自融”的精功集团进行了公开谴责,这也被认为是债券市场史无前例的案例。
公告显示,精功集团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18精功SCP003”和“18精功SCP004”发行过程中,通过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以在发行环节直接申购或承诺上市后购回的方式,主导了两只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破坏了市场秩序。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精功集团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对精功集团法定代表人、总裁金良顺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2年。
精工集团成为因“自融”受到处罚的首家公司。
根据通知要求,各承销机构应高度重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销售业务,提高业务战略定位。发行人不得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发行人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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