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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月1元”“免费赠险”等互联网保险营销乱象被叫停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官网公布通知,明确要求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包括但不限于“首月1元”“1元升级”“免费赠险”“实物抽奖”“限时停售”等内容,以及存在广告标识不清晰、关闭按钮不显著、整屏诱导点击等问题的广告。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兴起,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广告也是乱象频出。此前,有报道称,多位网友投诉,本人或者父母长辈被误导投保“首月1元可保600万医疗保险”后,第二个月起被微信支付自动扣费,一年自动扣费高达3145元。

也就是说,“首月1元”只是幌子,要购买“首月1元”保险就必须同意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而里面包含的往往是自动续费合同。由于每个月数额不大,用户未必会立即发现,而且即便用户想取消也要大费周折。

这是非常典型的诱导消费,其中可能还存在滥用隐私授权,有的消费者表示根本没有授权过就“被保险”了。报道中提及的互联网保险“套路”很多,有些已经不能被称为广告,而是带有欺骗成分。有受访者表示自己父母浏览广告误点链接就被“自动投保”了,有受访者是扫共享单车的二维码后却发现莫名其妙被投保,还有人扫共享充电宝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份自动续费的保险……最重要的是,不止一位受访者表示,“被投保”的扣款过程并没有经过本人同意,而是社交媒体关联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动支付的,这里很可能是设置小额免密付款后,发生的侵害个人信息安全、过度申请及滥用授权的情况。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那么,售卖保险产品之前,保险公司必须向购买者进行真实详尽的说明,在确保购买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如果通过夸大、诱导甚至瞒骗来销售保险,这一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而上述未经购买者同意即从其账户自动扣款的情况更是涉嫌违法。

诱导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保险产品,与保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保障的初衷背道而驰,更是涉嫌违法的行为。这种靠“骗”的方式绝对不是互联网保险应有的营销手法,也不可能让使用这类手段的互联网保险公司走得更远。

实际上,2020年12月,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已对利用类似手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进行通报,并承诺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然而,大半年过去了,互联网保险的诱导营销还是屡禁不止。此次北京银保监局全面叫停举措值得肯定。此外,还特别强调要加大日常执法的力度,尤其是加强常态化网络监察,期待此举能提高威慑力与增加监管的有效性。

在要求监管加强的同时,作为消费者也要对互联网保险的诱导营销陷阱倍加注意,一旦发现“被投保”,即时保留证据,要求相关机构退款、赔偿损失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保护消费者不“被投保”的权利,需要监管者、从业者与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 叫停 保险 营销 互联网保险

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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