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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讯 通过就业见习可提升就业能力,近日,泰安市人社局面向县市区征集了3000多个就业见习岗位,帮助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就业见习是由国家提出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2〕11号文件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47号)提出,为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人社部文件要求,我省决定启动实施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按照政策要求,见习期限原则上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发放;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符合见习条件人员可根据发布的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信息(见附件),主动与见习单位取得联系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开始就业见习;也可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点击“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查询泰安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向意向就业见习单位提交就业见习申请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开始就业见习。(记者: 杨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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