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2%,城镇常住人口1.1亿人。
《规划》将“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护理人员、环卫工人、技术工人等普通群体的落户指标有望动态调整;以就业创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为重点,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面均等覆盖等。
“加速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特别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合理增加外来常住人口配套的用地供给等,符合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意义重大。”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邓智团表示,《规划》在新型人口管理服务制度、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建设新型城市等方面都有很多亮点,对全国推进新型城镇化都具有重要的探索价值。
▶让落户更易
有居住证可享同等待遇
一组数字体现了广东在“十三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成果:累计实现1330.4万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人地钱挂钩”政策持续完善,到2020年全省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总数比例超过69.5%,全省常住人口社保卡持卡率98.95%,总量居全国首位。
《规划》也指出,广东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升。这突出体现在,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不完善,常住人口仍无法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等。
为此,《规划》提出多项亮点举措。比如,对于超大城市和中心城市而言,即使是一个城市内部的不同区域,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结构等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规划》提出,鼓励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区采取差别化落户政策。
“在落户政策上,不仅对超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做了区分,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区也做了区分,这是管理更加精细的体现,对全国具有参考价值。”邓智团表示。
再例如,在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方面,将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年度指标逐年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护理人员、环卫工人、技术工人等普通群体的落户指标。
推动市民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关键。居住证与身份证打通成为《规划》的另一个亮点: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居住证持有者、城中(郊)村居民在公共服务上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逐步实现身份证承载居住证功能。
在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也迎来多重利好: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人群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将外来务工人员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等。
▶培育五大都市圈
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记者注意到,在《规划》中,推动跨珠江的要素流通和城市联通成为一大重点:促进要素资源在珠江口东西两岸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珠江口东岸深化创新发展;引导人口、产业、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向西岸流动,提升珠江口西岸要素聚集能力,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主导产业。
在都市圈方面,将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现代化都市圈。跨界、跨区域合作成为主要看点。其中,广州都市圈将加快推进广佛同城化,强强联合共建国际化都会区,深入推进广清一体化,联动肇庆、清远、云浮、韶关“内融外联”,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典范。
在中心城市方面,《规划》提出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球标杆城市,提升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发展能级。
记者发现,2017年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中,有“以广州、深圳为主中心,珠海、汕头、湛江为副中心”的表述,此次《规划》则明确珠海已经列为省域副中心城市。
《规划》明确:培育珠海、汕头、湛江三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珠海联动澳门加快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聚焦家用电器、集成电路等培育发展以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的前沿产业集群,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支持佛山、东莞打造省级经济中心城市,支持两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珠三角乃至全国制造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探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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