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凌晨4点26分,国美电器于官方公众号就“拖欠货款8000万至惠而浦终止合作”一事发布声明。声明称,该说法与双方事实严重不符,国美电器不存在延迟支付货款情况。声明同时指出惠而浦管理混乱,后者长期未按双方合同履行应尽义务。
这份声明列举了惠而浦存在的多项违约行为。包括长期未按合同约定对相关费用进行对账和确认,欠付国美各项费用约1000万元,滞销残次品超2000万元;长期未按合同约定及设定好的规划履行营销推广责任等。
图片来源:国美电器官方公众号
昨日(4月25日)晚间,惠而浦(600983)发布公告称,基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公司(下称“国美电器”)在支付货款方面未按合同执行,长期出现延迟的情况,公司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终止与国美电器的商务合作。
国美电器在此次声明中指出,惠而浦的此次行为目的为纾困其大股东格兰仕的“尴尬局面”,后者与国内合作中投入了“与其经营能力不符的资源”。
启信宝信息显示,2021年3月,惠而浦被格兰仕以20.5亿的价格收购了其51%的股份。
记者了解到,国美电器为惠而浦在中国市场的长期合作客户。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惠而浦对国美电器的销售金额依次为1.52亿元、9812.11万元、7958.41万元,呈逐年下滑的趋势。
此份声明中,国美敦促惠而浦、格兰仕公司及时“改正错误,澄清事实”。并表示将积极处理库存,为终止合作做好准备。国美方面同时表示,不排除全面终止与惠而浦及格兰仕的合作,并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
截至记者发稿,惠而浦尚未就国美回应做出最新表态。
记者|王紫薇 编辑|王月龙 刘雪梅 王嘉琦 校对|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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