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披露了关于给予未按期披露2021年中期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全国股转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但截至2021年8月31日,有46家挂牌公司未编制并披露2021年中期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相关挂牌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如有)、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如有)等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数据库。
记者注意到,在全国股转公司公示的4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中,有21家公司已被“ST”。另外,根据披露统计,46家公司中,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主办券商的挂牌企业最多,达到6家。
每经记者 魏官红 每经编辑 陈俊杰
关键词: 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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