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江苏骏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邺投资)董事长郑德胜操纵“亚振家居”“诺邦股份”“圣龙股份”股票价格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郑德胜违法所得3144.35万元,并处以3144.35万元罚款。
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
根据郑德胜自认、配资中介或资方指认、账户交易终端硬件信息、账户资金来源与去向、登录留痕、账户统计表等事实和证据,在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间,郑德胜实际控制并使用“龙某薇”等55个证券账户。
在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郑德胜实际控制并使用“龙某薇”等26个证券账户,其中25个账户交易了“圣龙股份”,18个账户交易了“诺邦股份”。
2018年4月起,郑德胜以1:4或1:5的比例配资从多个中介手中借入账户(含资金),陆续交易了“亚振家居”“诺邦股份”“圣龙股份”等多只股票,交易地点位于骏邺投资交易室。期间,郑德胜通过电话或在交易现场向交易员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员按照郑德胜的指令进行交易,交易员包括徐某兵、梁某、陶某潜、郑某明等。
通过多种手段操纵股票价格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亚振家居”“诺邦股份”“圣龙股份”股票价格。操纵手法主要包括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
操纵“亚振家居”股票价格方面,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9月28日,郑德胜控制使用“龙某薇”等55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采取盘中拉抬后反向卖出、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亚振家居”股票价格,累计买入26193943股,买入金额3.2亿元,累计卖出26193943股,卖出金额3.38亿元,盈利1795万元。2018年4月27日至9月20日,“亚振家居”股价从11.04元/股上涨至17.10元/股,上涨54.89%。同期,上证综指下跌11.25%,偏离66.14个百分点;家庭装饰品指数(882447.WI)下跌28.04%,偏离82.93个百分点。9月21日至9月28日,股价从17.10元/股下跌至10.56元/股,下跌38.25%。同期,上证综指上涨3.37%,偏离41.62个百分点;家庭装饰品指数上涨1.67%,偏离39.92个百分点。郑德胜的操纵行为造成“亚振家居”股价较大波动。
操纵“诺邦股份”股票价格方面,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12日,郑德胜控制使用“龙某薇”等1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采取盘中拉抬后反向卖出、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诺邦股份”股票价格,累计买入11943278股,买入金额237635020.51元,累计卖出11943278股,卖出金额237378337.34元,亏损66万元。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1日,“诺邦股份”股价从18.05元/股上涨至22.01元/股,上涨21.94%,同期上证综指上涨3.23%,偏离18.71个百分点;纺织品、服装与奢侈品指数(882224.WI)下跌2.93%,偏离24.87个百分点。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2日,股价22.01元/股下跌至19.00元/股,下跌13.68%,同期上证综指上涨2.05%,偏离15.73个百分点;纺织品、服装与奢侈品指数(882224.WI)上涨3.33%,偏离17.01个百分点。郑德胜的操纵行为造成“诺邦股份”股价较大波动。
操纵“圣龙股份”股票价格方面,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21日,郑德胜控制使用“龙某薇”等25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采取盘中拉抬后反向卖出、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圣龙股份”股票价格,累计买入26920157股,买入金额3.2亿元,累计卖出26920157股,卖出金额3.34亿元,盈利1415万元。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21日,“圣龙股份”股价从9.38元/股上涨至最高14.31元/股,后下跌至12.28元/股,上涨30.92%。同期,上证综指上涨15.62%,偏离15.30个百分点;机动车零配件与设备指数(882442.WI)上涨17.20%,偏离13.72个百分点。郑德胜的操纵行为造成“圣龙股份”股价较大波动。
证监会认为,郑德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郑德胜违法所得3144.35万元,并处以3144.3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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