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赵方圆
11月25日,上交所发布对绝味食品及董事会秘书彭刚毅监管警示的决定。原因是,绝味食品披露转让和府捞面股权信息,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1.1亿元。然而绝味食品在签署相关协议时未及时披露,也未及时经董事会审议。
经查明,今年10月26日,绝味食品披露公告称,2021年6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与江苏和府捞面E轮融资投资方及相关股东方签署了《有关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截至今年10月22日,和府捞面E轮融资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相关一揽子交易的第一阶段交易已全部交割完成。本次交割完成后,深圳网聚持有和府捞面股权由23.08%变为16.92%,此股权交易最终确认的收入约2800万美元,对绝味食品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1亿元(未经审计),占其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5.69%。
但是,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达到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标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公司在签署相关协议时未及时披露,也未及时经董事会审议,直到第一阶段交易全部交割完成后,才于今年10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也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相关的承诺。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绝味食品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刚毅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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