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存款没了?互联网存款全剧终?自1月15日商业银行互联网存款监管“靴子”重磅落地后,市场上关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的此类观点和报道比比皆是。但事实似乎并非如此,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尽管向新用户下架了存款产品,但多家互联网平台仍面向存量用户开放存款业务,甚至有平台继续向存量用户加码存款营销;另外,在互联网平台这一非自营渠道被“一刀切”后,很多中小银行也已经开始发力自营网络平台,试图“绝地求生”。
“顶风”再推
1月15日,一纸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让不少中小银行和互联网平台都“慌了神”。
该通知剑指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互联网平台开展的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由非自营互联网平台提供的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都被纳入“禁令”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商业银行已开展的存量业务,该通知也下达了“铁令”,即到期后应自然结清。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对其跨区域存款规模限额等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原则,督促银行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业务制订整改计划,并确保有序稳妥落实。
该通知发布数日以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针对新用户,大部分互联网平台已下架了系列互联网存款业务。不过,针对存量用户,市场却有些“后知后觉”的意味。
其中一个现象就是,通知发布后当日,还有互联网平台向用户发送存款产品营销短信。1月15日晚,包括北京商报记者在内的多名某互联网平台用户收到通知,平台已恢复2个月理财产品上架,年化收益率高达4.3%。
北京商报记者点击进入后发现,该产品是由新安银行推出的“惠民宝60天”存款产品,产品页面宣传“当日起息”“本金保障”“执行50万元内100%赔付”“自动续存”,从产品设计来看,该产品1000元起存,支持随时支取,按月付息,自起息日起每满7天作为一个计息周期支付一次利息。
除了“惠民宝60天”外,该互联网平台上的银行存款产品列表还包括“惠民宝”“周周盈”“众惠存周周存”“惠民宝30天付”“祥云宝90天期”“祥云宝188天期”等10余款银行存款产品,起存金额低至50元、100元起,根据不同期限,收益率包括3.7%、4.1%、4.3%、4.69%不等,所涉银行除了新安银行外,还包括众邦银行、营口沿海银行。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返息的基础之外,该互联网平台还单方面向用户推出了补贴,从推广营销力度来看,不可谓不大。
缘何监管命令禁止下,机构仍要继续推广?针对此举,北京商报记者尝试对该互联网平台以及新安银行、众邦银行、营口沿海银行多方面进行采访。其中,该互联网平台方面回应称,“将会按照监管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监管政策。目前平台正在以合作伙伴合法合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为前提,有序、稳步地推进银行存款产品的相关调整”。
此外银行层面,众邦银行官方回应称,将会积极响应监管要求,稳妥制定相关方案,保障储户合法权益;营口沿海银行工作人员同样称目前仍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购买,但后续会根据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建议用户通过官方渠道存款。
不过,也有银行人员“后知后觉”,正如新安银行工作人员称,其暂未收到监管通知,用户仍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入购买。不过,补贴加息是互联网平台单方面的营销行为,主要是为了招揽用户自行推出。
另有隐情?
值得一提的是,面向存量用户开放银行存款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并非一家,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前,部分互联网平台采取下架,但多数平台仍向存量用户开放存款类产品。
一面是监管要求已开展存量业务到期自然结清;另一面是互联网平台仍对存量用户开放上新产品。针对新用户平台可火速下架,但为何存量用户却成了掣肘?在多位业内人士来看,背后或另有隐情。
一家互联网平台工作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事实上无论是中小银行还是互联网平台,两方均有苦衷。对银行来说,此次通知较为突然,短期内若把所有产品下架,中小银行流动性将面临风险,因此,全部下架也需要一个过程;另对互联网平台来看,由于此前已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尽管监管通知下发,但在未收到银行下架通知的情况下,若互联网平台贸然下线,也会涉及到单方面违约的问题。
“出于风险和流动性等考虑,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虽未包含活期存款,但实际互联网平台与银行合作的存款产品中,有商业利润空间的主要为定期和定活两便类产品,因此这意味着目前互联网平台给银行提供的助存业务被‘一刀切’。”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通知发布后,仍有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存量用户的存款业务,显然已经违规。不过,通知在1月15日刚发布,也可能存在技术等原因下架有所延迟的情况。
另在金融科技行业资深专家苏筱芮看来,尽管监管明令禁止,但仍有互联网平台针对存量用户再推存款产品,在她看来,该现象已在预期之中。一方面,目前监管通知刚刚下发,机构需要一定的适应期跟过渡期;另一方面,整体来看,此次通知内容较为简洁、篇幅也不长,在具体执行范围、执行力度方面,还有待监管指示进一步明晰。
另有分析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互联网存款“导流”业务并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利润率低下,仍有互联网平台保留存款,甚至向用户继续推广产品,主要为拓展自身的生态圈,作为获客的手段。
苏筱芮进一步指出,互联网存款相关风险涉及到两方主体,具有金融科技属性,既存在金融风险,又存在科技风险。此次监管通知针对的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监管,目前也亟待进一步明确。
在苏筱芮看来,互联网公司流量很大,动辄就会牵扯到涉众的风险,不能照搬沿用传统的方式去监管大科技公司,要从互联网科技公司这个角度切入,才能精准有效管理。
“绝地求生”
此次监管风暴,其实早有预兆。2020年12月15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就曾在公开发言中谈及银行互联网存款风险,其中提到,互联网平台存款具有开放性、利率敏感性高、异地客户为主、客户黏性低、随时支取等特征,存款稳定性远低于线下,增加了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尤其是高风险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饮鸩止渴,流动性隐患突出。这些高风险银行用貌似稳定的不稳定资金来源维持其高风险资产运营,进一步加剧了自身风险。
“此后,互联网存款的整治实际上已经在进行,主流互联网平台已经做了下线处理。”一位分析人士如是说道。该人士称,尽管当前部分第三方平台的互联网存款业务“仰卧起坐”,上架下架反反复复,但可以预见的是,后续,在监管规范下,无论是互联网平台还是中小银行,都应根据各自定位找准合规路径发展。
“针对存量用户,银行应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同时,互联网平台需要协助商业银行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苏筱芮认为,建议后续监管出台更为详细的文件,例如就《商业银行互联网存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征求意见稿,通过《办法》形式为机构提供更为明确的业务参照。
于百程则称,在整改过程中,机构一方面要特别注意存款规模期限变化导致的与贷款业务之间的错配,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寻找合规渠道和方式加强存款管理,避免发生流动性风险,保证平稳过渡。
“另一方面,自身渠道在开展互联网存款时也要注意合规,比如遵守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得利用存款保险制度内容进行不当营销宣传、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等。展望未来,参照保险基金业的做法,在互联网存款业务逐渐成熟,监管完善及相关风险经过检验之后,也不排除监管方会颁发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存款代销牌照,进而放开互联网平台的助存业务。”于百程进一步指出。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偏门”被堵开“正门”,在互联网平台这一非自营渠道被“一刀切”后,很多中小银行也已经开始发力自营网络平台,试图“绝地求生”。包括蓝海银行、众邦银行、营口沿海银行等多家银行在内,均在发力自营渠道,例如通过微信、App等多个自营渠道推出营销活动促活客户。
苏筱芮指出,后续,中小银行应当居安思危,对标监管要求查漏补缺,提升流动性管理能力,此外,要增强自身的获客、运营能力,在自营渠道与第三方渠道之间保持协调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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