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从2018年初到2020年10月20日,共有1618款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其中,仅2020年,就有785款产品提前终止合约,涉及多家商业银行。业内人士认为,银行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遵从资管新规的要求,二是迫于资金成本的压力。
以工行一款产品为例,7月29日,2018-8期“安享长盈”工银财富客户专属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这款产品于2018年3月发行,期限长达5年,原到期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但工行发布了提前终止公告,产品到期日提前到2020年7月29日,产品期限由1829天变为877天。值得注意的是,该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高达6.1%,而现在很多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都不到4%。据了解,今年以来被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都跟这款产品一样,收益率比目前的市场平均水平高出一大截。
据悉,2018年4月,央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其中明确要求,银行理财要打破刚性兑付,破除多层嵌套与禁止资金池模式,实现净值化转型,保本型等违规理财产品必须退出。
工行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资管新规发布以来,该行推动落实理财业务经营整改。对部分不符合新规要求且难以整改的产品予以提前终止,也是这项工作的一部分。
今年以来,银行普遍开始加快清退非净值型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6月末,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约为13.24万亿元,同比增长67%,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53.82%,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进度过半。
除了资管新规的要求,资金成本也是银行考虑的重要因素。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指出,存续老产品定价较高,该部分产品大多仍存在“刚性兑付”现象,而当前市场利率维持较低水平,新增投资品收益下行,容易出现成本与收益倒挂的现象。出于资金成本控制考虑,部分银行适时采取了终止高收益产品运作方案。
对于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是否合法合规,业内人士表示,这要看理财产品说明书里是否对产品提前终止有相关约定。比如,工行上述产品就规定,“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事实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绝大多数都有类似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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