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2月份,A股上市公司赴欧洲发行GDR步伐加快,不少企业迎来新进展。
12月21日,星源材质、杭可科技发布公告称,相关GDR发行并在瑞交所上市事宜均获中国证监会批复。
记者综合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与上市公司公告发现,截至12月21日记者发稿,月内已有22家上市公司更新GDR项目状态,公布了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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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方大炭素、杭可科技进展最快,相关GDR发行上市事宜已获中瑞两地监管部门批准;先导智能GDR申请事宜获瑞交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准,星源材质相关申请则获中国证监会批复;扬杰科技等6家公司的GDR申请事宜获中国证监会受理;鱼跃医疗等5家的GDR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余7家的GDR议案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所以上市公司密集推进GDR发行进程,主要在于GDR已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境外融资方式。今年2月11日《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发布,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优化,境内方面,将深交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纳入,境外方面,拓展到瑞士、德国。在此之后,先后有9家上市公司GDR成功在欧洲交易所发行上市,融资总规模达31.76亿美元。
当前,赴瑞士上市仍是主流选择。从上市目的地来看,前述22家上市公司中,21家选定瑞交所,1家选定伦交所。
“越来越多的发行人选择以GDR形式在瑞交所做二次上市,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瑞交所上市审核效率高、速度快,之前已经上市的项目也对后续市场形成了良性示范效应;二是选择GDR发行的公司多数有全球化战略布局以及对境外资金的需求。”花旗银行存托凭证业务中国区负责人徐科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虽然GDR境外上市地有英国、瑞士、德国三地可选,今年来尚未有公司选择赴德国发行GDR。市场人士认为,“中德通”启动已做好技术准备,通车后将吸引更多公司上市融资。
德交所相关负责人于上月底曾表示,已经在技术上做好了启动“中德通”的准备,期待迎来A股上市公司在德国发行GDR。与其他在德交所上市的证券一样,在“中德通”下发行GDR是基于交易所上市监管机制和稳健的市场基础设施。例如,招股说明书需要得到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的批准,发行人至少拥有三年的财务报表,市值至少为300万欧元,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内的自由流通比例为25%。
金杜研究院认为,目前境内上市企业境外发行GDR可选的三地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消费、金融、工业等行业,但同时各地也有相关传统优势行业。目前三地交易所除本土上市公司外,均有相当比例的国际上市公司,且与上交所、深交所相比,三地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值相对较高。
瑞银全球投资银行部中国区主管朱正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瑞士、英国和德国市场均为欧洲成熟的证券交易中心,三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也均为国际机构投资者,且均吸引了全球知名的上市公司,从整体市场环境与投资者参与度来看没有本质区别,亦均十分欢迎中国企业前往该市场进行上市与融资。结合三大市场的GDR产品成熟度、行业集聚属性及企业自身的国际化战略方向,发行人可以相应进行自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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