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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门!南王科技业绩升产品降价原料涨价 股东华莱士兼大客户

编者按: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8月10日召开2022年第50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王科技”)首发上市申请。


(相关资料图)

南王科技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4,878.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周忠军、郭西波。

公司拟募资62,680.01万元,用于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

南王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环保纸袋及食品包装。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凯声直接持有公司34,8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3.78%,并作为惠安众辉和晋江永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12.69%股份,其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36.4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值得关注的是,南王科技在招股书中提示了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本次发行前惠安华盈持有南王科技14.63%股份,惠安创辉持有7.46%股份,黄蓉持有2.32%股份,陈小芳持有1.96%股份,陈正莅持有1.37%股份,该等股东均为华莱士的关联方,合计持有南王科技27.74%股份。

尽管惠安华盈与惠安创辉已签署《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但仍可能存在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及人员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9,141.08万元、84,821.12万元和119,535.5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400.18万元、6,615.27万元和8,401.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059.32万元、6,066.54万元和7,955.0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06.71万元、7,852.19万元和17,626.20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73,274.75万元、89,984.85万元和129,753.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7,825.78万元、83,323.87万元和117,664.65万元。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88.85万元,同比下降7.63%;净利润2,972.13万元,同比下降4.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20.42万元,同比下降5.23%。

根据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在手订单情况、市场环境及合理预测,南王科技预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80,000.00~83,000.00万元,同比变动-6.25%~-2.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00.00~5,500.00万元,同比变动-5.65%~1.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50.00~5,150.00万元,同比变动-6.44%~1.44%。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南王科技共进行了2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合计3,365.31万元。

招股书披露,南王科技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19年净利润从6,399.01万元调整至6,400.17万元,影响比例0.02%;2020年净利润从6,604.64万元调整6,615.26万元,影响比例0.16%。

招股书显示,南王科技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为原纸,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根据敏感性分析,原纸价格每上涨10%,将会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4.34个百分点。2019年至2020年,公司原纸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5,873.58元/吨、5,512.55元/吨,2021年受纸浆价格上涨影响,公司原纸平均采购价格上升至6,249.56元/吨。

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91%、21.06%和19.14%,不含“运输装卸费”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91%、25.18%和23.34%,持续下滑。

分产品来看,公司环保纸袋毛利率分别为30.92%、27.91%和24.50%,降幅分别为3.01%、3.41%;食品包装的毛利率分别为22.69%、21.68%和21.85%,变动幅度分别为-1.01%、0.17%。

招股书显示,南王科技的环保纸袋、食品包装两大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均出现下降。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环保纸袋的销售单价为61.93元/百个、50.96元/百个和47.72元/百个,降幅分别为17.71%、6.36%;食品包装的销售单价为10.41元/百个、10.05元/百个和9.42元/百个,降幅分别为3.46%、6.27%。

招股书显示,南王科技对关联方华莱士的销售金额较高。2019年至2021年,公司对华莱士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546.05万元、13,549.29万元和18,790.26万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25%、15.97%和15.72%。

值得关注的是,惠安华盈、惠安创辉、黄蓉、陈小芳、陈正莅等股东均为华莱士的关联方,合计持有南王科技27.74%股份,持股比例仅次于实际控制人陈凯声,并且2019年至2021年,华莱士一直是南王科技的第二大客户。

招股书显示,南王科技此次上市募资中,38,853.14万元用于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23,826.87万元用于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

其中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公司将新增环保纸袋7.96亿个/年,新增食品包装14.52亿个/年;而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环保纸袋产能5.98亿个/年,新增食品包装产能3.89亿个/年。

从现有产能来看,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环保纸袋的产能分别为5.88亿个、10.20亿个、14.85亿个;食品包装的产能分别为33.71亿个、40.84亿个、59.06亿个。

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4.33%、87.93%和93.74%,产销率分别为100.11%、101.53%、98.72%,波动中有所下降。

而南王科技的新增产能是否能够充分消化也被深交所关注。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南王科技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募投项目的目标客户、项目实施基础及前期市场开拓情况,说明产能是否能够充分消化等问题。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南王科技的资产合计为68,790.78万元、87,028.22万元和106,269.37万元,流动资产分别为40,513.92万元、46,572.97万元和48,466.7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16,688.53万元、14,898.83万元和12,932.62万元。

上述各期末,南王科技的负债合计为17,214.22万元、30,386.83万元和41,375.51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15,440.29万元、27,445.66万元和32,177.6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3,489.48万元、3,473.76万元和2,886.35万元。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南王科技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25.02%、34.92%和38.93%,行业平均值为30.67%、30.42%和32.95%;南王科技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62、1.70和1.51,行业平均值为2.39、2.77和2.61;南王科技的速动比率分别为1.81、1.13和0.90,行业平均值为1.98、2.33和2.13。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南王科技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0,439.57万元、13,554.75万元和14,743.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10%、15.98%和12.33%。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分别为699.03万元、792.93万元和835.74万元。

上述各期末,南王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35、7.54和8.96,行业平均值为4.59、4.63和5.51。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南王科技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492.31万元、15,621.83万元和19,364.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16%、17.95%及18.22%。

上述各期末,南王科技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68、4.78和5.54次,行业平均值为6.11、6.12和6.58。

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的劳务外包人数(月均人数)分别为112人、450人和349人,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1250人、1326人和1820人,劳务外包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96%、33.94%和19.18%。

深交所在对南王科技的问询函中,要求结合劳务外包人数占当期发行人员工人数比例、劳务外包合同具体约定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劳务外包规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情形。南王科技回复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用工模式不属于劳务派遣,不存在利用劳务外包规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情形。

纸制品生产商冲刺创业板 拟募资6.3亿元

南王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纸制品包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环保纸袋及食品包装。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凯声直接持有公司34,8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3.78%,并作为惠安众辉和晋江永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12.69%股份,其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36.4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值得关注的是,南王科技在招股书中提示了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本次发行前惠安华盈持有南王科技14.63%股份,惠安创辉持有7.46%股份,黄蓉持有2.32%股份,陈小芳持有1.96%股份,陈正莅持有1.37%股份,该等股东均为华莱士的关联方,合计持有南王科技27.74%股份。

尽管惠安华盈与惠安创辉已签署《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陈凯声及其控制的晋江永瑞、惠安众辉已出具上市后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的承诺,且惠安华盈与惠安创辉均未向公司委派董事,有助于保证陈凯声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的控制权,但仍可能存在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及人员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南王科技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4,878.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周忠军、郭西波。

公司拟募资62,680.01万元,用于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

近两年营收、净利双升

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9,141.08万元、84,821.12万元和119,535.5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400.18万元、6,615.27万元和8,401.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059.32万元、6,066.54万元和7,955.0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06.71万元、7,852.19万元和17,626.20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73,274.75万元、89,984.85万元和129,753.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7,825.78万元、83,323.87万元和117,664.65万元。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88.85万元,同比下降7.63%;净利润2,972.13万元,同比下降4.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20.42万元,同比下降5.23%。

根据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在手订单情况、市场环境及合理预测,南王科技预计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80,000.00~83,000.00万元,同比变动-6.25%~-2.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00.00~5,500.00万元,同比变动-5.65%~1.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50.00~5,150.00万元,同比变动-6.44%~1.44%。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3365万元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南王科技共进行了2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合计3,365.31万元。

经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9年12月24日的总股本146,317,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为19,021,330.64元。该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20年10月21日的总股本146,317,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为14,631,792.80元。该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更正2年会计差错

招股书披露,南王科技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19年净利润从6,399.01万元调整至6,400.17万元,影响比例0.02%;2020年净利润从6,604.64万元调整6,615.26万元,影响比例0.16%。

近三年原纸平均采购价格上升

招股书显示,南王科技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为原纸,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根据敏感性分析,原纸价格每上涨10%,将会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4.34个百分点。

2019年至2020年,公司原纸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5,873.58元/吨、5,512.55元/吨,2021年受纸浆价格上涨影响,公司原纸平均采购价格上升至6,249.56元/吨。

毛利率下滑 两大产品销售单价均下降

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91%、21.06%和19.14%,不含“运输装卸费”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91%、25.18%和23.34%,持续下滑。

分产品来看,公司环保纸袋毛利率分别为30.92%、27.91%和24.50%,降幅3.01%、3.41%;食品包装的毛利率分别为22.69%、21.68%和21.85%,变动-1.01%、0.17%。

招股书显示,南王科技的环保纸袋、食品包装两大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均出现下降。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环保纸袋的销售单价为61.93元/百个、50.96元/百个和47.72元/百个,降幅17.71%、6.36%;食品包装的销售单价为10.41元/百个、10.05元/百个和9.42元/百个,降幅3.46%、6.27%。

关联交易占营收16% 股东华莱士兼任第二大客户

招股书显示,南王科技对关联方华莱士的销售金额较高。2019年至2021年,公司对华莱士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546.05万元、13,549.29万元和18,790.26万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25%、15.97%和15.72%。

南王科技称,虽然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与华莱士的业务合作仍将持续存在,公司依然存在关联销售金额较大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惠安华盈、惠安创辉、黄蓉、陈小芳、陈正莅等股东均为华莱士的关联方,合计持有南王科技27.74%股份,持股比例仅次于实际控制人陈凯声,并且2019年至2021年,华莱士一直是南王科技的第二大客户。

募资扩产 产能消化能力存疑

招股书显示,南王科技此次上市募资中,38,853.14万元用于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23,826.87万元用于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

其中年产22.47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公司将新增环保纸袋7.96亿个/年,新增食品包装14.52亿个/年;而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环保纸袋产能5.98亿个/年,新增食品包装产能3.89亿个/年。

从现有产能来看,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环保纸袋的产能分别为5.88亿个、10.20亿个、14.85亿个;食品包装的产能分别为33.71亿个、40.84亿个、59.06亿个。

不过,南王科技新增产能是否能够充分消化被深交所关注。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南王科技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募投项目的目标客户、项目实施基础及前期市场开拓情况,说明产能是否能够充分消化等问题。

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4.33%、87.93%和93.74%,产销率分别为100.11%、101.53%、98.72%,波动中有所下降。

对于产能消化问题,南王科技在回复函中称,2021年公司产品销量约为68.40亿个,假设未来三年按照每年15%的保守增速测算,预计2024年的产品销售量达到104.03亿个,同2021年相比新增35.63亿个产品需求,新增产品需求可以消化本次项目的新增产能。

不过,南王科技并未在回复函中披露选择15%作为未来三年每年增速的原因,也未对15%年增速的合理性作出说明。

2021年末总资产10.6亿元、负债4.1亿元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南王科技的资产合计为68,790.78万元、87,028.22万元和106,269.37万元,流动资产分别为40,513.92万元、46,572.97万元和48,466.7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16,688.53万元、14,898.83万元和12,932.62万元。

上述各期末,南王科技的负债合计为17,214.22万元、30,386.83万元和41,375.51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15,440.29万元、27,445.66万元和32,177.6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3,489.48万元、3,473.76万元和2,886.35万元。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南王科技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25.02%、34.92%和38.93%,行业平均值为30.67%、30.42%和32.95%。

南王科技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62、1.70和1.51,行业平均值为2.39、2.77和2.61。

南王科技的速动比率分别为1.81、1.13和0.90,行业平均值为1.98、2.33和2.13。

2021年应收账款1.47亿元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南王科技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0,439.57万元、13,554.75万元和14,743.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10%、15.98%和12.33%。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分别为699.03万元、792.93万元和835.74万元。

上述各期末,南王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35、7.54和8.96,行业平均值为4.59、4.63和5.51。

存货规模增长较快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南王科技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492.31万元、15,621.83万元和19,364.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16%、17.95%及18.22%。

上述各期末,南王科技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68、4.78和5.54次,行业平均值为6.11、6.12和6.58。

劳务用工占比达到19%

2019年至2021年,南王科技的劳务外包人数(月均人数)分别为112人、450人和349人,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1250人、1326人和1820人,劳务外包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96%、33.94%和19.18%。

深交所在对南王科技的问询函中,要求结合劳务外包人数占当期发行人员工人数比例、劳务外包合同具体约定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劳务外包规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情形。

南王科技回复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用工模式不属于劳务派遣,不存在利用劳务外包规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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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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