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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观点:港股迎第二家SPAC:首个由个人发起人主导 卫哲为发起人

首个由个人发起人主导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登陆港交所。

6月10日,由嘉御资本创始人兼董事长卫哲、DealGlobe易界和Opus创富投行联合发起的SPAC Vision Deal HK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以下简称Vision Deal)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成为香港上市的第二家SPAC,同时也是首个由个人发起人主导的香港SPAC。

SPAC,全称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公司上市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上市后一段预设期限内收购目标公司,即De-SPAC。一般来说,SPAC管理者通常需要在18至24个月的时间内,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形式,确定和完成收购目标公司,否则SPAC将被进行清算。

根据招股书,Vision Deal共发售1.001亿股A类股份及5005万份上市权证,每股A类股份定价10.00港元,募资10.01亿港元。

Vision Deal的潜在收购标的或是两类企业,一是专门从事智能汽车技术的公司;二是具备供应链及跨境电商能力,从国内消费升级趋势中受益的优质公司。

Vision Deal计划于上市日期后18个月内就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作出公告,并于上市日期后30个月内完成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

官网信息显示,嘉御资本由前阿里巴巴CEO卫哲于2011年创立,管理美元及人民币基金资产总额约150亿人民币,是一家专注于新消费、跨境电商和出海品牌、技术驱动的企业服务、以及前沿科技领域的投资基金。嘉御基金截至目前已助力三十余家被投企业成长为独角兽乃至超级独角兽企业。

不同于其他SPAC,Vision Deal是首个主动提出在上市后18个月内发出De-SPAC(通过收购业务转换成一般上市公司) 交易公告,以及在上市后30个月完成De-SPAC交易的SPAC,这个目标比规则要求的24个月和36个月更短。

卫哲在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之所以将时间缩短,主要是为了减少投资方的资金沉淀时间与成本,但这也给SPAC发起人带来不小挑战,必须大幅提高资本运作效率,才能尽早完成优质企业收购与注资。

SPAC制度近期更加获得市场认可与关注,亚洲市场方面,今年1月,新加坡交易所迎来首批SPAC上市;今年3月,首家SPAC在港交所主板上市。

仅在2022年首月,就有四家SPAC齐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30日已有近12家SPAC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

普华永道估计,今年将有10家至15家企业以SPAC形式在港交所上市,集资规模为200亿至300亿港元。

截至6月10日收盘, Vision Deal报9.89港元/股,下跌1.10%,总市值为12.37亿港元。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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