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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迎修订

记者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中证协对现行《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证券公司从事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指引(草稿)》(以下简称《评价指引》),并于近日征求券商意见。

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等业务活动提供专业服务并出具专业意见,其执业水平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中证协表示,现行《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实施已有9年,随着并购重组市场化发展和注册制改革,已难以综合反映一家证券公司执业质量,为更好发挥财务顾问评价扶优限劣的引导作用,因此进行了修订。

总的来看,修订后的《评价指引》融入了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加强投行业务监管的要求,对历年评价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做了完善,评价指标由规模主导转向质量主导,扩大了项目评价范围,优化了评价结果分类,加大了合规扣分力度,简化了评估工作程序。

中证协表示,为鼓励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差异化发展,本次修订弱化了项目数量等业务规模对评价结果的影响,突出强调项目质量的重要性。在评价名称方面,将“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统一改为“执业质量评价”。在指标体系方面,删除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指标,使评价结果与财务顾问执业质量关联度更高;新增内部控制指标,通过评价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从公司整体层面系统性提高财务顾问业务质量;新增创新性指标,鼓励证券公司创新性解决财务顾问业务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目前的评价体系只认可需要证监会核准的独立财务顾问项目,为适应并购重组市场化发展和注册制改革,修订后的《评价指引》项目评价范围新增“注册制”等行政许可类并购重组项目和非行政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修订后的《评价指引》显示,评价期内有项目的券商被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0%的证券公司为A类,排名后20%的为C类,其余为B类。评价期内无项目的券商无得分,统一确定为N类。

从去年的评价结果来看,由于未划分N类券商,因此最终评价结果C类券商最多。2021年共有99家券商参评,有14家机构获得A类评价,17家机构获得B类评价,68家机构获得C类评价。专家表示,进一步细化评价等级,能更大程度地体现财务顾问的执业水平,倒逼财务顾问专注主业、提升专业,保障财务顾问执业质量。

此外,本次修订还加大了合规扣分力度。在合规诚信指标得分计算方面,扩充从业人员负面行为的扣分情形,对人员和机构均形成制约。扣分事由以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出具的书面处分决定为依据,涵盖财务顾问业务的项目承做和持续督导阶段。

近年来,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政策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保持较高水平。数据显示,2021年,沪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3335单,交易金额达1.78万亿元。并购重组的日渐增多,在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同时,也对财务顾问的执业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修订后的《评价指引》,优化了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令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专业评价标准更加规范清晰,有助于督促财务顾问勤勉尽责,更大程度发挥其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帮助上市公司健康运营,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下一步,还应重点关注财务顾问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财务顾问业务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关键词: 质量评价 财务顾问

责任编辑:Rex_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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