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陷入新光集团8.2亿元股票质押纠纷、中弘股份2.5亿元债券违约后,东兴证券(11.440, 0.28, 2.51%)的“起诉之路”走得磕磕绊绊。
6月15日,东兴证券公告称,因新光集团进入破产重组程序,东兴证券与新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件审理中止。同日,另一则公告显示,东兴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中弘股份债券违约纠纷因管辖异议相关原因,也被法院驳回起诉,两起案件涉及诉讼金额合计达10.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从年报数据上看,两笔诉讼的金额不算小数目,已超过东兴证券去年全年的净利润。根据东兴证券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3.14亿元,同比下降8.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亿元,同比下降23.01%。
事实上,作为一家中小型券商,近年来东兴证券的净利润连年滑坡。财报数据显示,2015年-2018年,东兴证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44亿元、13.53亿元、13.09亿元、10.08亿元。
涉12起诉讼仲裁事项
近年,东兴证券诉讼仲裁事项共12起,涉及金额18.67亿元。其中3起陷股票质押违约,踩雷弘高创意(3.760, 0.05, 1.35%)、新光圆成、康得新,涉及本金9.78亿元;1起4.92亿元资产管理计划踩雷股票质押。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与“浙江女首富”周晓光旗下的新光集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6月15日,东兴证券发布的《华融证券关于东兴证券涉及诉讼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显示,由于新光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东兴证券与虞云新、周晓光(新光集团实际控制人)以及新光控股集团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的诉讼案件审理中止,该案涉及费用约8.22亿元,其中诉讼本金约7亿元,利息、违约金等费用约1.2亿元。
东兴证券1月初公布的公告曾详细解释了这起诉讼的来龙去脉:2016年10月,东兴证券与虞云新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相关协议,虞云新将其所持有的新光圆成质押给东兴证券,融入初始交易本金约7.5亿元,周晓光、新光控股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虞云新未按约定足额偿还本金及支付第三、四季度利息,构成违约。东兴证券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
公开信息显示,新光控股集团是一家以流行饰品为主业,集投资、商贸、地产于一体的民营企业集团,周晓光持有51%股份,其丈夫虞云新持有49%股份。新光集团旗下有一家上市公司新光圆成,此外还有控股企业近200家,总资产近800亿元。
尽管15日的公告中称鉴于诉讼尚未审结,暂无法预计对东兴证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但分析人士对东兴证券挽回本息损失并不乐观。
净利连续4年下滑风控能力惹质疑
值得一提的是,6月15日东兴证券还披露了关于中弘股份债券违约诉讼相关进展。当日东兴证券发布了《华融证券关于东兴证券(代债券投资人)涉及诉讼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公告显示,由于中弘股份提出管辖异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东兴证券的起诉。东兴证券不服上述裁定,拟于近期递交上诉状,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裁定,裁定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据了解,中弘股份作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人未能按期履行本金及利息的偿付义务,导致本期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东兴证券作为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全体持有人发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弘股份偿还本期应付的本金2.5亿元及相应利息、逾期利息等。不过,该债券对被告的债权权益实际归属于债券持有人所有,故本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债券持有人实际承受。
事实上,中弘股份也有过一段颇为辉煌的历史,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曾是上市房地产的百强公司之一,不过去年底这家公司又多了一个新的标签——首家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面值而被强制退市公司。
一下子陷入中弘股份和新光集团两大纠纷案中,也不得不让市场人士怀疑东兴证券的风控水平。
业绩上,东兴证券净利也连年滑坡。2015年-2018年,其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44亿元、13.53亿元、13.09亿元、10.08亿元。
长江商报记者统计发现,其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长期保持为负数,到2019一季报达到了-34亿元,有专业人士表示,如果此次两笔讼诉失败,对东兴证券是不小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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