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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首次组织对21个地市正式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近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在各地推进。为检验营商环境阶段性改革成效,指导和帮助各地市及时掌握本地营商环境总体水平、短板弱项及改进方向,2021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首次组织对21个地市正式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评估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评价工作日前已完成。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12月30日,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根据评价结果,广州、深圳为全省标杆,两市纳入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各项指标远远超出其他城市。

营商环境评价起到引领和督促作用

其他地市方面,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表现优秀,持续发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改革任务实行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重点指标领域改革成效明显。韶关等11个市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持续加强,推进实施营商环境整治提升或攻坚方案,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整体来看,各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城市间差距缩小,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到了引领和督促作用。”朱伟说。

据朱伟介绍,按照“国际可比、对标国评、广东特色”的原则,在充分借鉴世界银行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科学建立该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置19个一级指标、88个二级指标,涵盖了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资吸引力、监管服务等领域。其中,一级指标专门增设“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由省工商联负责,将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依据。二级指标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面反映各地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效。

评价方式主要是,由评价组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公开信息分析、问卷调查等获取数据,部分数据由省有关部门或省平台提供,各市只需提供少量的、必要的材料。

评价组在每个市蹲点两天,累计走访105个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电水气营业厅,通过暗访办事大厅、随访办事群众、现场沟通等方式,实地了解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感受和意见,据此评价各项指标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

多市建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深广莞珠为全国标杆城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下称《评价报告》),广东取得的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包括:营商环境改革的协同性提升、评价指标领域的便利度提升、试点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

《评价报告》显示,评价各指标领域的改革往往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跨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精简环节、再造流程。评价发现,不少城市建立了强有力的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如广州、深圳、汕头市成立由书记、市长挂帅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全市“一盘棋”高位统筹推动各项改革任务;佛山、清远等11个市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常态化研究和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全省范围内部门协同、政企互通、社会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广东省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纳税等重点指标领域推进改革、持续精准发力。举例而言,开办企业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全省平均开办时间仅需1个工作日。另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曾被称为审批的“万里长征”,通过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联合验收、“一网通办”等做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10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60个工作日内办结。

2018年以来,广东省部署在广州、深圳、汕头、东莞4个市和广州开发区1个区建设省级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实验区。这些试点地区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异化的探索,改革经验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报告2021》显示,深圳、广州、东莞、珠海为全国标杆城市。

“营商环境评价不是‘奖牌榜’而是‘助推器’,评价的目的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帮助各市和省相关部门对标先进、查漏补缺、找准努力方向。”朱伟强调。

针对不足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清单

根据《评价报告》,部分城市和部门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中,营商环境统筹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隐性审批”和“体外循环”,部分指标“一窗通办”落实效果不佳,破产案件办结数量较少等。

围绕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报告》提出了16方面76条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就“开办企业”,优化升级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全面落实“一窗通取”;就“办理建筑许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全流程限时管理,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就“获得信贷”,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融资效率;就“跨境贸易”,加快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港口、船公司、进出口企业、物流企业、中间代理商等各类主体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就“办理破产”,明确承担破产管理行政职责部门;就“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大综窗”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

继续破除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性障碍

“近年来,广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省委省政府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各重点领域改革。”朱伟表示。

朱伟介绍,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政务服务水平在不断提升。从为企业减负、便利群众、强市放权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11月通过省人大一审。全省坚持法治引领助推改革,推动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官方先后出台了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法规。

另外,广东省在对接国际营商规则改革创新方面,推动投资贸易一体化水平持续提升。

朱伟表示,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扎实推进横琴、前海等重大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聚焦制度衔接、规则对接,打造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国际化营商环境。以及,实施“湾区通”工程,在医师、建筑、导游、律师等8项专业领域资格实现互认;实行“跨境理财通”“港澳药械通”等便利措施,形成首批湾区标准目录等。

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也已实施。官方数据披露,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9.32小时、0.78小时,分别较2017年压缩78.3%和93.45%。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破除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加大改革统筹力度,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广东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朱伟说。

关键词: 广东 营商 环境 评价

责任编辑: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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