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发展2021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表示,2021年度计划分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和租赁住房三部分,其中商品住房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约7万套),批准预售和现售面积600万平方米(约6万套);公共住房计划建设筹集8.3万套,基本建成(含竣工)2.7万套,供应任务3.5万套(力争4万套);租赁住房计划建设筹集10万套(间)。
《实施计划》提出,2021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3.6平方公里,通过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全市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3.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2%,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顷,公共住房用地214公顷,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包含在2021年居住用地供应363.3公顷中),居住用地占比和公共住房用地供应量为历史最高。
据悉,2021年公共住房新增建设量将大幅提高,全市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8.3万套,其中新增建设7万套,占比84.3%,高于“十三五”期间历年年度计划新增建设量。公共住房坚持高水平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公共住房的绿色低碳智能化发展,打造高品质居住空间。同时,《实施计划》将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公共住房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与公共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实施计划》还首次纳入租赁住房计划,2021年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间)。(作者: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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