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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回应乐视百亿回购:没签过字 在贾跃亭不知具体细节的情况下经办人员盖的章

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乐视网(300104)需向乐视体育股东前海思拓支付股权回购款后,不论是乐视网还是贾跃亭方面,都在极力撇清与最高110亿元最大回购责任的关系。

5月17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乐视控股债务处理小组相关负责人表态称,乐视体育股东协议中设置的原股东(暨乐视网、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条款法律效力严重存疑。

乐视控股债务处理小组相关负责人披露说:“这项协议没有走公司任何正常流程、也没有贾跃亭签字、甚至在贾跃亭不知具体细节的情况下,经办人员就盖章了。所以,此协议的签订存在严重瑕疵,不仅不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也不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章要求,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名义上,贾跃亭目前仍然是乐视网第一大股东,不过他的持股基本已被各方轮候冻结。早年贾跃亭通过乐视控股,掌控乐视系多家非上市公司资产。贾跃亭避走美国后,为处理系列债务问题成立了债务小组,并委托妻子甘薇和哥哥贾跃民全权负责处理资产处置等事宜。

乐视网等原股东被裁定需回购乐视体育股权

乐视体育2014年从乐视网独立,随后在2015年和2016年完成A轮和B轮融资。

目前,乐视体育第一大股东为贾跃亭控制的乐乐互动,持股比例为30.66%,乐视网持股6.47%,雷振剑、刘建宏等持股的鹏翼资产持股12.93%。

MySpace聚友网前运营副总裁雷振剑在2011年加盟乐视网,2014年以创始人身份出任乐视体育CEO。

按照乐视体育B轮融资时的协议,乐视体育需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投资方认可的上市工作,如果违约,那么乐视体育原股东(乐视网、贾跃亭控制的乐乐互动及北京鹏翼资产)需按照协议约定价格、以现金形式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并支付全部对价。

由于乐视资金链危机影响,乐视体育运营情况急转直下,上市几无可能,从2018年起就有乐视体育投资方向乐视网等追索股权回购款。

第一例裁决结果在5月15日到来:当天乐视网公告称,深圳前海思拓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乐视网、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款等仲裁请求。

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定,支持乐视体育股东前海思拓全部仲裁请求,乐视网等被申请人需要向前海思拓支付暂计至2018年11月20日的股权回购款1.32亿元。

乐视网表示,截至目前,乐视体育14方股东已对上市公司提起仲裁申请,如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案件均被判决败诉,很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无法解决的巨大债务,经公司内部测算,乐视体育两轮融资本金84亿余元,若均按照每年12%的单利计算,最大回购责任涉及金额110亿余元。

百亿回购责任,对于目前处于暂停上市期的乐视网来说,无疑加速将其推往退市深渊。

不过,乐视网依旧认为,乐视网不应该承担乐视体育的股权回购责任,原因在于乐视网针对乐视体育融资时承诺的回购责任等相关事项,未履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议、签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

乐视网方面将责任指向时任乐视网董事长的贾跃亭。

“贾跃亭在任期间,自己不通过乐视网股东就直接签字担保乐视体育,融资金额超过一百亿元。”乐视网相关负责人称。“这件事情中,贾跃亭是第一责任人,他是乐视网和乐视体育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这个违规担保的最大受益者。截至目前没有收到贾跃亭的任何表态。解铃还须系铃人,公司一直在喊话贾跃亭来解决问题。”

贾跃亭回应“原股东回购条款”:签约时正在出差,不了解细节,未在协议亲笔签字

对于乐视网方面的说法,贾跃亭实际控制的乐视控股方面也做出回应。

5月17日,乐视控股债务处理小组相关负责人称,在应对乐视体育一事上,贾跃亭自始至终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处理该问题,并责成非上市体系的法务及律师用实际行动协同上市公司应对仲裁以及潜在诉讼,相信司法的公正,同时维护好上市公司广大股东及乐体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过,乐视控股债务处理小组相关负责人也认为,乐视体育股东协议中设置的原股东(指的是乐视网、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条款法律效力严重存疑。

他说:“当时该回购协议没有经过乐视网公司流程审批、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长签字确认、乐视网公告等任何法定程序。更不可思议的是,当时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并不知晓此事细节,更没有在相关协议上亲笔签字。”

该负责人称,乐视体育于2016年4月完成B轮融资,乐视网是体育原股东之一。当时,乐视体育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利用乐视控股集团管理上的不规范和时任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出差不在北京的背景下,未履行乐视网相关内部审批程序,以微信方式向贾跃亭汇报融资成功,但乐视体育相关经办人微信汇报时并没有细说协议内容细节,对于“原股东回购条款”更是只字未提。

“乐视体育融资时签署的股东协议没有按照公司法、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这导致贾跃亭微信同意时完全不知道协议中还存在‘原股东回购条款’,更没有想到里面会有乐视网回购的条款描述。”该负责人说,“可以明确的是,贾跃亭不存在主观故意让上市公司回购的意图。”

该负责人介绍,贾跃亭后来知晓乐视体育融资的股东协议中有上市公司回购这一项后,贾跃亭作为当时的实际控制人,第一时间承认管理失职的同时,迅速安排内部自查梳理等工作,在乐视体育当时推进的多个重组方案当中,均重点优先考虑了化解上市公司回购的这个潜在风险。与此同时,贾跃亭还在第一时间与其他重要股东进行了沟通。“贾跃亭知道后,曾立即做了积极补救措施,并始终积极协助配合上市公司处理这一问题,不存在不管不问一说。”该负责人说。

不过,该负责人未透露“补救措施”的内容。

对于乐视网到底是否应该为担保乐视体育融资一事承担归还投资款的责任一事,该人士认为,哪怕是当时实控人贾跃亭违规担保,乐视网也不应该承担归还投资款的责任,何况实控人贾跃亭对该协议没有亲笔签名,甚至都不了解合同细节,更不知悉有“乐视网担保”相关条款。

不过,从前海思拓的案例来看,乐视网和贾跃亭方面“不应该承担归还投资款责任”这一主张并未获得仲裁委员会的支持,而这或许将成为余下案例的参考。

乐视网相关负责人此前回应说,“对于凭空而来的一百多亿的债务,如果最终坐实,公司将毫无回生之力,破产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等都不再存在实施的基础,只有破产清算一条路,公司之前所有努力全部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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