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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天23张!券商研报罚单密集下发,招商首席、东亚前海研究所所长被点名|当前头条

22天内,券商研报罚单集中涌现出23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8日,又有招商证券等3家券商及7位分析师因研报业务收到罚单,且不乏张夏等知名分析师和研究所所长。而在6月6日,监管针对研究领域也在一天内“点名”了7名分析师。

从5月18日年内首份研报罚单出炉后,研报罚单接连出炉。据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8日,近半个多月各地证监局密集开出了23张研报罚单,合计涉及12家券商的25名分析师或相关工作人员。

22天开出23张研报罚单

据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从5月18日至6月8日,近半个多月各地证监局密集开出了23张研报罚单。

其中,针对分析师或相关研究人员的罚单共有17张,分别涉及太平洋证券的7人,招商证券的4人,山西证券、西南证券、民生证券分别有2人。

首创证券、申港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英大证券、东亚前海证券、粤开证券等,则均有1人收到罚单。

同时,针对券商,各地证监局共发出了6张罚单,分别涉及招商证券、粤开证券、东亚前海证券、首创证券、西南证券和太平洋证券。

其中,有别于分析师或招商证券、粤开证券、首创证券、西南证券等4家机构被采取的出具警示函措施,东亚前海证券被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太平洋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招商证券及首席策略在内的4名分析师被点名

6月8日,因研报内容存在瑕疵、合规审查不足、制作不审慎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和广东证监局一口气对招商证券、东亚前海证券、粤开证券等3家券商和7名分析师开出罚单。

具体而言,深圳证监局对招商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指出,经查,招商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市场影响评估机制不完善,对个别研究报告的市场影响力评估不充分,提级审核管理不到位。

“二是在分析师调研活动管理、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三是个别研报制作不审慎,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未注明引用信息、数据来源披露不当、研报署名不规范等情形。”深圳证监局进一步指出。

同时,深圳证监局点名了招商证券的张夏、陈刚、耿睿坦、涂婧清等4名分析师,并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开资料显示,张夏目前是招商证券的首席策略分析师。

“张夏、陈刚、耿睿坦、涂婧清等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发布的研究报告《攻守交织、静候破晓——A股2022年2月观点及配置建议》表述不严谨,对于A股市场走势分析的预测方法、分析逻辑以及所引用的前期研报观点等情况,均未在该份研报中予以充分说明。”深圳证监局称。

东亚前海证券高管被谈话,研究所所长遭警示

东亚前海证券同样由于研报业务中存在三方面问题被深圳证监局点名,同时其研究所所长也被出具了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东亚前海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如未及时更新完善研报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分析师调研活动管理、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欠缺,对研究所员工的考核指标体系不全面、考核留痕不充分等。

“二是研报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研报质控合规人员配备不够,审核独立性不强,对研报质量和合规性审核把关不严。三是研报制作不审慎。个别研报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未注明信息来源、信息引用有误、底稿不完整等情形。”深圳证监局指出。

深圳证监局进一步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东亚前海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东亚前海证券分管研究业务的高管汪芳于2023年6月12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此外,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东亚前海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研报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研报制作不审慎等问题。

“贺燕青作为东亚前海证券研究所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称。

公开资料显示,贺燕青目前担任东亚前海证券研究所所长一职。

粤开证券、英大证券旗下分析师同遭警示

6月8日同样被监管点名的,还包括粤开证券和英大证券的分析师。

深圳证监局指出,经查,郑罡署名的英大证券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个别研报数据未标注来源;预测公式不审慎,未有效验证。二是撰写的某公司投价报告风险揭示不充分,且存在报告表述不严谨的情形。

“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郑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表示。

广东证监局同日发布报告称,李兴在粤开证券担任分析师期间,制作的部分研究报告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预测不严谨。因此也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广东证监局还指出了粤开证券在研究报告业务存在的两方面问题:一是业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如未建立媒体报道监测机制、利益冲突合规审查不到位、部分接受媒体采访内容未经合规部门报备、部分股票入覆盖池的内部审核不到位,未针对非客户服务性质的独立调研和带有客户服务性质的联合调研制定相应规范。二是部分研究报告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预测不严谨。

“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粤开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完善研究报告业务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切实全面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广东证监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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